近日,先驱报记者回到她停放车辆的地方时注意到了这张纸条。
纸条上写到:“请不要把车停在我家门前,谢谢!”
她随即把这张纸条PO到她的tweet上,并且写到:“什么时候卡尔加里人才能学会你并不拥有自家门前的停车位呢?”这条消息一发马上引发了激烈的争论。转发73次,获得近100个赞还有一些激烈的对话。这场争论似乎两派各执一词,有的人支持房主,认为房主买了房子那么房屋前的停车位自然有优先使用权,而另一派则认为应该是先到先得,你空在那里我就可以随便停。
例如,@GarthNorris说:“如果你支配(住宅停车位)其他人有权利抱怨。”
而@JCraig_Miles写的是“这不是关于拥有它而是关于考虑……这是关乎道德而非法律的讨论。”
另一边,@DaleCalkins,“我不介意如果别人使用我的家旁边的公共空间。这不是什么大问题。“
而@joncalon补充说:“看不惯你可以离开,这是访客的道路。”
此外,有时出现这种情况:
对于卡尔加里停车管理处来说,这样的争论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。 CPA的总经理Mike Derbyshire说,外来停车者实际上没有义务为房主在门前留车位。因为房主并没有拥有家门口路边的停车位,停车位是属于社区,属于市政。
因为根据市政法规,如果不是属于房屋附属的停车位,房主是无权干涉家门口前的停车位的。任何人都可以停放在街上的任何任何地方,只要他们遵守法规,包括像遵守时间限制或居留许可区的指示牌。 市政还是建议,如果房主对停车位有意见,最好是开口与停车的人协商交流,有事儿好商量嘛!
另一方面,如果房主发现有什么不对劲儿的汽车停在车道上,然后他们应该叫警察并要求牵引车辆。同样的细则适用于陌生的车辆在公寓的停车场。
这里有一个迫不得已的解决方案:如果有类似于无赖性质的停车者,没完没了的在你家门口停着,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申请住宅停车许可证,申请的区域趋向于市中心和学校附近以及其他高需求的停车区
域附近。如需要申请(拨打311详询)。
这里有一些评论亮了,画面太美我不敢放,我大致翻译几个,你们随意感受一下:
@Carmie,“在家门口路边停车这件事上让我实在搞不明白的是–老爷们儿居然还有人为这事儿打架滴!”
@Cody,“只要你付了房产税,地税,修路费,街道占用费,垃圾清理费,绿化费之后,你才有权利质问:哪个王八羔子把车停那儿的?”
@Mike,“按说,你至少得留个车位给房主;不过,如果房东买的车比车位还多,SO,如果房主想要个门前路边的预留专用车位的话,那请你把整条街包下来吧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