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在前几周和大家聊了地契的登记和属性,在地契登记的时候还有许多其它的内容。今天我们来谈谈地契上常见的登记条款。
通常在登记地契时,会登记与屋主有关的债务,比如贷款或者欠款。一般在交易成功以后,前任屋主的债务和新任屋主就没有关系了,但是有一些登记的内容是跟着土地走的,不是跟着屋主走的,我们今天主要聊一下这些内容,让大家在买卖房产的时候能具备这方面的知识。
第一类的条款叫做Easement(通行权)
Easement 是指政府的公共设施需要从你的土地上通过,类似借用的性质。在Easement里我们最常见的是Utility Right of Way,政府设置的水电、煤气和电话等管线需要从你的土地上经过,虽然是私人土地,可是因为有公共设施从地下通过,政府拥有优先权,这个权力需要被登记在 地契上。
通常在买卖房产的时候,经纪会在Listing上说明这个土地有Utility Right of Way,买方必须接受这个现状,如果不能接受,只有选择不买。Utility Right of Way是跟着土地走的一种性质,而不是更换屋主就不存在了。
如 果你购买的房屋有登记Utility Right of Way,你需要注意看你的RPR(Real Property Report)的平面图上,政府的设施会从土地的什么位置通过,在这些位置屋主不可以修建任何如平台、车库等建筑设施,并且必须让出一定的通道,让政府施 工人员可以随时进行维修和养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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