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联邦政府宣布,为保障国人旅行证件的安全及防止伪造,5月9日起所有护照申请人均需遵守下列新规定:
照片:
- 照片必须是六个月以内拍摄(目前为12个月内)
- 拍摄时不得配戴有色镜片的眼镜。
签名:
- 5月9日起发出的新护照第二页不再有预先印好的持有人签名,而是由民众在收到护照后自行在第三页签名。
联邦政府强调,之前发出含电子签名的护照仍然有效。上述改变并不影响护照现有的保安及防伪功能,主要是为了符合“国际民航组织”(ICAO)制订的旅行证件标准。
联邦宣布护照新规,5月9日起护照将取消预先印上的电子签名。(取自维基百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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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VanPeople